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二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社工评〔2021〕3号)要求,2021年度第二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将于7月底至8月份组织实施,请持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颁发2019、2020年高级社工师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于2021年7月23日前登陆全国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申请平台(https://sswe.net.cn),注册个人信息,并于7月26日前在线提交评审证明材料,评审材料具体内容可参考附件的具体要求。
附件点击下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民政部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二次高级社会工作师评审工作的通知》
南阳市民政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