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河南省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现在全市公开遴选23个项目实施主体,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按要求申报。
一、申报主体: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围绕蔬菜、水果及地方优势特色种植类品种鲜活农产品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
二、申报时间:6月29-7月8日
三、建设内容:1、通风贮藏库2、机械冷库3、气调贮藏库4、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
四、申报程序: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申报主体自行下载农业农村部重点农产品市场信息平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信息系统APP,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申报流程见附件),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负责审核,确定预立项结果,公示建设主体。
五、补贴标准: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采取“双限”适当支持。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投资的30%,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按照《2021年河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助标准》进行补贴,以净容积为补贴计算依据。对农民合作社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本次申报以去年已经上报的实施主体为主,在其他部门申报过同类补贴的不可重复申报。(资料原件提交到农业农村局二楼市场科,电话15637712925)
邓州市农业农村局:0377-62287378
邓州市财政局:0377-62110071
附件:申报流程[点击下载]
邓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1年6月28日